SEX•2007-04-23
偽善的愛情,荒淫的姦情
我倆相約什麼都不做


兩人共處一室,男的脫光光,女的包緊緊,你相信真的什麼事都沒發生嗎?到底是柏拉圖式的愛情,還是技術闖關達陣成功?男女之間真的有純友誼嗎?沒有性的愛真的存在嗎?

 這些關於愛情的千古習題,永遠無解,卻持續地為人們製造痛苦、快樂、以及茶餘飯後的新鮮事。

 當然,這種新聞也不算新鮮,不過,在「壹傳媒」還沒來台灣之前,這種小條社會新聞還真的不嫌少,尤其當時兩大報的編輯對標題著墨之用心,讀來更令人會心一笑,什麼叫幽默?什麼叫文字趣味?那個時代搖筆桿的就是不一樣。

 我記得三十多年前聯合報有條新聞,講的就是母子亂倫,標題活靈活現寫著:「七尺驅報親恩」,真是傳神啊!有情境、有尺寸,又有雙關語的動作,夠色的了。

■文字勝圖片,無聲勝有聲

 還有一則寫老翁性侵老嫗,標題顯示編輯的憤怒:「老先生在幹什麼啊!」真直接,我相信像這樣的下標方式,啟發著一整代的新聞從業人員(包括我在內),比起現在動不動就是港式語言──暴奶、激突、露屌,什麼都說白了,反而沒有想像的空間。

 我認識一對長輩,夫妻倆的閨房樂趣就是閱讀社會新聞,太太還會細心剪報,加註筆記,我當時年紀還小,一次誤闖兩人房間,發現那本編整有序的床頭書,哇!真是歎為觀止,光是看標題就夠令人噴鼻血了。事隔多年,我已長大成人,當然不好再「誤闖」老人家的房間,看看資料有沒有UPDATE,是否有蘋果的新聞。不過,看著年紀七十好幾的兩人,臉色紅潤,氣血飽滿,情投意合的模樣,還真是令人羡幕。

 你可以假想兩人睡前不經意選讀著一段段舊聞,相視而笑,輕吻、擁抱……。相濡以沬的默契,何需露骨無碼的A片A圖來刺激?曾幾何時,人們已忘了咀嚼文字的能心,失去從字裡行間溝通、意淫的能力了。無怪乎,沒人要看滿滿都是字的報紙。



■三大疑點,說得不清不楚

 不過,回到新聞事件,這條新聞還是有很多問題尚待解惑。

 1.女兒的感覺:「當女兒敲門時,林某赤裸開門,乍見女兒……」,從文中可知,只有女主角的女兒看到老爸赤條條三點全露的模樣,是否有其他人看到?文中沒說。

 2.紅色內褲出現了:「馬上將門關上,約一分鐘後,再穿上一條紅色內褲開門……」,穿一條內褲要一分鐘嗎?顯然是緩兵之計,但女主角也不可能在一分鐘內馬上把衣冠整理好。重點是那條紅色內褲,突顯老男人按捺不住的春心。所以全國大老婆主意了,老公穿紅內褲,不是只為了翻本而已。

 3.A片的內容:「此時,房內的電視機上,正播放一對赤裸男女在性交及口交」,我好奇的是,有時間穿內褲,為何不把電視關掉,還讓人看出裡頭在播什麼?另外,這段內容除了男女主角之外,還有誰看到?是一群人進來之後,定住一分鐘,大家一起來看裡頭在演什麼,還是只有尾隨的警察先讓兩造雙方吵個夠再說,所以專心看了五分鐘。

 既然電視裡是戲,電視外也是戲,當然兩部戲都不能錯過(一為工作一為娛樂)。不過從筆錄上的描述看來,劇情有「性交及口交」,表示這位三重警察局的警員要不是用快轉(是鎖碼頻道還是DVD無從確認),就是老老實實從口交看到性交(或從性交看到口交,看了兩段),那鐵定得超過十分鐘的。

 臭小子!

 以上三大疑點,破綻太多,值得仁人君子一起來釐清。

 此外,男的脫光光在幹嘛?女的包緊緊又是怎麼回事?真的什麼都沒做嗎?難道這世上真有這種交情存在嗎:兩情相悅的兩人,相約共處一室,但就是不可以做那件事,其它要怎樣都可以,一但踩過那條界線,就分手。

 可能嗎?

■我倆相約什麼都不做

 我們不妨來假設,

 如果你是事件的男主角:
 □ 1.早就撲上去把對方扒光光,先上就說。
 □ 2.跟女方一樣,衣冠整齊,好好跟對方欣賞影片,並討論內容。
 □ 3.尊重對方的身體,但為免虛度春光,在女性友人的同意下,願以實際行動向影片跟女性友人致敬。
 □ 4.先睡一覺再說。因為在家裡也是這樣對老婆,結果逮到機會偷吃,卻碰上比老婆還木頭的木頭,唉,既然錢都花了,就先好好睡吧。

 如果你是事件的女主角:
 □ 1.對方都脫了,還遲疑什麼,好熱喔。
 □ 2.先好好吊吊男人的胃口,老娘包得愈緊他愈哈,憋死他。
 □ 3.這劇情值得研究,實在太好看了,你在旁邊安靜別吵,別壞了老娘的性致。
 □ 4.討厭,不早講,以為只是吃頓飯,早知道就不穿這套連身的塑身內衣了,很貴又難脫。

 如果你是大老婆:
 □ 1.我不相信他們什麼都沒做,警察先生你給我看仔細,那騷婆娘包得緊是煙幕彈,我保證她沒穿內褲。
 □ 2.等等,這集我沒看過,大家先消消火,別緊張,坐下來慢慢看吧。死老公,有好看的也不會通知一下。乖女兒,打個電話叫櫃台送點心茶水來。
 □ 3.真可惜,只有一個脫光,浪費我的時間,我看!
 □ 4.我相信他們什麼都沒做,原諒你,親愛的。

 如果你是男主角的女兒:
 □ 1.廿年沒看到老爸的大鵰了,不尖叫一下,實在沒禮貌。
 □ 2.真人版沒看頭,電視還是比較精采,老媽別在那邊鬼叫鬼叫了,一起看電視吧。
 □ 3.那警察還滿帥的,替代役的長得還真像吳彥祖,喂,死人啊,怎麼都沒人看我一眼?
 □ 4.大人的世界真複雜,我為什麼要跟來啊?

 如果你是警察:
 □ 1.這場面是正常的,男的比較白痴,但女的一定有受過高人指點,果然最後法官這樣判。
 □ 2.這次任務算失敗,還好我們不是徵信社的,沒拿人家錢,否則不好交代。
 □ 3.哇,女的沒脫太可惜了,還好A片夠精采。
 □ 4.這個房間裡三個女人都沒看頭,唉,看A片吧。

 以上問題,千萬別小看,請務必認真回答,別以為自己碰不到這種狀況,這年頭怪事多了,有時身不由己。碰到時再來說老師沒跟你講,來不及了。

 什麼?這條新聞在中時電子報看不到?

 誰叫你不買報紙。

◆文.邱祖胤

2007/04/18 中國時報/社會新聞/A10版
他裸身她穿衣 通姦罪不成立

男女闢室看A片 妻求償敗訴
【黃錦嵐/台北報導】

 男女共赴汽車旅館同觀A片,經元配報警後,再率兒女抓姦,結果只抓到丈夫赤裸,女方卻衣冠整齊。元配以「配偶身分法益受侵害」為由,訴請侵權損害賠償二百萬元,一審原判元配勝訴,但高院昨日改判這對闢室觀賞A片的男女不必賠償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 高院承審法官表示,本案是男方自行褪去衣服,女方衣冠整齊,女方並未參與侵犯配偶身分的法益,不違反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三項;至於男方單獨一人裸身,也無法侵犯其配偶的身分法益。因此,才改判雙方均無須負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。
 這件「通姦疑案」的當事人,兩人均是事業有成的中年人。林某與黃婦結婚逾卅年,育有三女一子,均已成年,陳女與林某一家熟識,甚至曾赴林家喝春酒。
 九十四年五月五日下午,林某駕車搭載陳女轉往一家汽車旅館開房間。黃婦尾隨跟蹤,先向三重分局中興派出所報案,再以電話通知女兒、兒子會同警員抓姦。
 結果,當女兒敲門時,林某赤裸開門,乍見女兒,馬上將門關上,約一分鐘後,再穿上一條紅色內褲開門。此時,房內的電視機上,正播放一對赤裸男女在性交及口交,但陳女則衣服整齊。
 板橋地檢署偵辦結果,認定通姦的罪證不足,處分不起訴,黃婦聲請再議,高檢署仍駁回再議。黃婦聲請再議,高檢署仍駁回再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