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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X•2007-04-23
偽善的愛情,荒淫的姦情 我倆相約什麼都不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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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人共處一室,男的脫光光,女的包緊緊,你相信真的什麼事都沒發生嗎?到底是柏拉圖式的愛情,還是技術闖關達陣成功?男女之間真的有純友誼嗎?沒有性的愛真的存在嗎?
這些關於愛情的千古習題,永遠無解,卻持續地為人們製造痛苦、快樂、以及茶餘飯後的新鮮事。 當然,這種新聞也不算新鮮,不過,在「壹傳媒」還沒來台灣之前,這種小條社會新聞還真的不嫌少,尤其當時兩大報的編輯對標題著墨之用心,讀來更令人會心一笑,什麼叫幽默?什麼叫文字趣味?那個時代搖筆桿的就是不一樣。 我記得三十多年前聯合報有條新聞,講的就是母子亂倫,標題活靈活現寫著:「七尺驅報親恩」,真是傳神啊!有情境、有尺寸,又有雙關語的動作,夠色的了。 ■文字勝圖片,無聲勝有聲 還有一則寫老翁性侵老嫗,標題顯示編輯的憤怒:「老先生在幹什麼啊!」真直接,我相信像這樣的下標方式,啟發著一整代的新聞從業人員(包括我在內),比起現在動不動就是港式語言──暴奶、激突、露屌,什麼都說白了,反而沒有想像的空間。 我認識一對長輩,夫妻倆的閨房樂趣就是閱讀社會新聞,太太還會細心剪報,加註筆記,我當時年紀還小,一次誤闖兩人房間,發現那本編整有序的床頭書,哇!真是歎為觀止,光是看標題就夠令人噴鼻血了。事隔多年,我已長大成人,當然不好再「誤闖」老人家的房間,看看資料有沒有UPDATE,是否有蘋果的新聞。不過,看著年紀七十好幾的兩人,臉色紅潤,氣血飽滿,情投意合的模樣,還真是令人羡幕。 你可以假想兩人睡前不經意選讀著一段段舊聞,相視而笑,輕吻、擁抱……。相濡以沬的默契,何需露骨無碼的A片A圖來刺激?曾幾何時,人們已忘了咀嚼文字的能心,失去從字裡行間溝通、意淫的能力了。無怪乎,沒人要看滿滿都是字的報紙。 ■三大疑點,說得不清不楚 不過,回到新聞事件,這條新聞還是有很多問題尚待解惑。 1.女兒的感覺:「當女兒敲門時,林某赤裸開門,乍見女兒……」,從文中可知,只有女主角的女兒看到老爸赤條條三點全露的模樣,是否有其他人看到?文中沒說。 2.紅色內褲出現了:「馬上將門關上,約一分鐘後,再穿上一條紅色內褲開門……」,穿一條內褲要一分鐘嗎?顯然是緩兵之計,但女主角也不可能在一分鐘內馬上把衣冠整理好。重點是那條紅色內褲,突顯老男人按捺不住的春心。所以全國大老婆主意了,老公穿紅內褲,不是只為了翻本而已。 3.A片的內容:「此時,房內的電視機上,正播放一對赤裸男女在性交及口交」,我好奇的是,有時間穿內褲,為何不把電視關掉,還讓人看出裡頭在播什麼?另外,這段內容除了男女主角之外,還有誰看到?是一群人進來之後,定住一分鐘,大家一起來看裡頭在演什麼,還是只有尾隨的警察先讓兩造雙方吵個夠再說,所以專心看了五分鐘。 既然電視裡是戲,電視外也是戲,當然兩部戲都不能錯過(一為工作一為娛樂)。不過從筆錄上的描述看來,劇情有「性交及口交」,表示這位三重警察局的警員要不是用快轉(是鎖碼頻道還是DVD無從確認),就是老老實實從口交看到性交(或從性交看到口交,看了兩段),那鐵定得超過十分鐘的。 臭小子! 以上三大疑點,破綻太多,值得仁人君子一起來釐清。 此外,男的脫光光在幹嘛?女的包緊緊又是怎麼回事?真的什麼都沒做嗎?難道這世上真有這種交情存在嗎:兩情相悅的兩人,相約共處一室,但就是不可以做那件事,其它要怎樣都可以,一但踩過那條界線,就分手。 可能嗎? 如果你是事件的男主角: 如果你是事件的女主角: 如果你是大老婆: 如果你是男主角的女兒: 如果你是警察: 以上問題,千萬別小看,請務必認真回答,別以為自己碰不到這種狀況,這年頭怪事多了,有時身不由己。碰到時再來說老師沒跟你講,來不及了。 什麼?這條新聞在中時電子報看不到? 誰叫你不買報紙。
◆文.邱祖胤
2007/04/18 中國時報/社會新聞/A10版 男女共赴汽車旅館同觀A片,經元配報警後,再率兒女抓姦,結果只抓到丈夫赤裸,女方卻衣冠整齊。元配以「配偶身分法益受侵害」為由,訴請侵權損害賠償二百萬元,一審原判元配勝訴,但高院昨日改判這對闢室觀賞A片的男女不必賠償。本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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